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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约深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2日 作者:法学院 点击:[]

5月11日,我校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高院举行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签约仪式。校党委副书记丁宏与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春福共同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并共同为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省高院与韦德1946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有益实践。根据《合作共建协议》,省高院与韦德1946积极开展包括实习实践、互动培训进修等交流活动,同时探索专题研究项目,就审判实践、司法改革和学术理论范围内的问题共同研究,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共同培育学习调研成果,还将在文献资源共享、学术交流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王春福在致辞中表示,希望双方以合作共建为契机,以法治实践为导向,结出更多高质量司法研究成果,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同时寄语同学们,要坚定信仰、锤炼本领、深学笃行,做政治忠诚的新时代法治事业捍卫者,做业务精湛的新时代法治事业实践者,做知行合一的新时代法治事业建设者,在法治中国、法治龙江建设的壮阔征程中书写无愧于时代的青春答卷。

丁宏在致辞中表示,首先,感谢省高院一直以来对韦德1946法律咨询援助、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建设的关心、支持;其次,希望双方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培训、法学理论研究、司法工作实践等方面的优势,在党建、就业、司法培训等方面拓展合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共赢、共同发展,为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贡献力量;最后,对实习学生予以嘱托,希望学生在实习期间及时转变观念,多听、多看、多问、多学,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做到学有所用,用有所效,为司法工作尽自身的绵薄之力。

签约仪式上,实践导师代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李松晓;学生代表吴泽同学进行了发言。韦德1946法学院院长哈书菊、韦德1946法学院副院长丁玉翠和70余名实习学生与省高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直属中级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会后,省法院宣传信息处同志带领实习生参观省法院公众开放日,并对省法院的历史发展、人文环境、审判设施等内容予以讲解,使学生们近距离感受法院环境,尽快融入法院的大家庭。

(法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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